审计署西安办加强审计实务导师制 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来源:审计署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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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在实行审计实务导师制度中,坚持规范审计实务导师制度管理,优选优聘审计实务导师,密切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着力提高青年干部培养实效。

    一是完善制度,确保规范性。该办在《审计署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办实际,经过广泛调查,认真研究制定了《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审计实务导师制实施细则》作为审计实务导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围绕指导目标的完成和工作业绩两大重点,设计出一套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年度量化考核表,将每个年度的考核目标和要求进行细化、量化,为有效实施指导与考核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考核,力求客观性。为确保考核工作科学规范,该办还建立了考核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多个综合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加强对审计实务导师工作的考核管理。通过事先制订出详实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方法与步骤。对考核中遇到的问题,考核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统一界定评定标准,力求使考核结果全面客观。

    三是有效激励,调动积极性。为了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该办明确了导师的激励措施。审计实务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和被指导干部接受导师指导的表现情况,作为干部奖惩、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聘任期内的审计实务导师,在同等条件下,干部提拔任用、外出学习考察优先考虑;聘任期内每年给予相应导师继续教育学习资料经费。

    四是优选导师,增强指导性。实行审计实务导师制,选聘优秀导师是关键。为此,该办对审计实务导师设置了较高的条件,既有专业技术职务方面的要求,也有工作经验、领导经验和工作业绩方面的要求。同时,担任审计实务导师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五是明确责任,提高实效性。对指导对象实施分层管理,通过明确责任,确保指导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明确规定指导老师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明确规定指导对象所在处室的任务,提高各处室培养青年干部的能动性,让其成为监督检查审计实务导师制落实情况的主体。同时,为充分发挥审计实务导师的作用,还安排审计实务导师接受署里安排的培训辅导任务;承担办里安排的审计科研课题任务。  

    实行审计实务导师制,是创新干部培养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大大缩短了年轻审计干部角色转换的“适应期”,有效破解了年轻审计干部角色转换时间长、速度慢的难题,进一步拓宽了年轻审计干部培养的路径。

    西安办实行审计实务导师制以来,充分发挥了审计业务骨干对新录用公务员的“传、帮、带”作用,既提升了指导老师的理论修养、业务水平和协调沟通能力,又促进了青年干部业务水平的尽快提升,成效显著。目前,该办已有多名指导对象走上了主审的岗位,因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指导对象数量也不断增加。(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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