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多措并举研究部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9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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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召开专题座谈会,在前期学习传达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力争开启该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办强调,这些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独有的审计制度,在统筹各项审计工作协调发展,促进提高审计权威和扩大审计影响,推动审计事业再上新台阶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办干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关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刘家义审计长的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和把握今后一个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审计范围与重点,切实增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站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高度,深刻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意义。

    健全机构,组织保障。该办指出,深圳办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尚未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派办之一,这一劣势要求必须要以后来者居上的勇气更加积极主动地探索和实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早谋划,周密安排。目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确保组织协调有力。协调领导小组同时还承担组织协调办内业务骨干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及时对审计成果进行归纳、提炼和总结,为审计实践服务。近期有关部门要注重收集地方审计机关和兄弟特派办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前了解掌握该办负责联系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特点,及时收集相关情况和资料,供明年开展审计时借鉴和参考。

    三项融合,强化效果。一是要注重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融合。该办在项目计划可行性研究环节要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的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金融、投资、企业和社保等专项审计相结合;在项目执行环节要统筹安排审计资源,充分发挥审计大项目管理平台的优势,实现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审计成果的共享,做到“纲举目张”。二是要注重将人才培养与审计实践相结合。针对董大胜副审计长提出的“全员都会搞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要求,一方面该办以审计一线为锻炼和培养人才的第一跑道,利用正在实施的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全办干部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在年度培训计划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学习和培训,缺什么补什么,迅速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三是要加强审计业务与先进技术方法的融合。在该办已有的财政、企业、金融、投资等专业审计信息系统模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模型,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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