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认真组织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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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根据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党组重视,迅速部署自查工作。该办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办所有处室(中心)必须严格按照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确保清查覆盖面和自查内容达到双百。要求全办党员干部以开展自查为契机,结合该办2011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研究、分析《廉政准则》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情况,提高思想认识,查找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该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办各处室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特别是9个审计业务处室克服异地审计、人员分散等诸多困难,在审计现场组织党员干部对《廉政准则》进行了再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自查工作。该办按照自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情况等重点,对《廉政准则》实施以来组织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举报受理核实情况等开展自查,按期圆满完成了专项自查工作。经检查,全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均严格遵守了“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规定,未发现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是以查促改,推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通过开展这次自查活动,进一步分析查找了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廉政准则》、坚持廉洁从审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探索了加强廉政监督检查的新思路、新举措,如采取组织生活个人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法,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深化审计现场廉政监督检查,现场查看审计组办公住宿就餐场所,检查经费结算及账簿记载等情况,杜绝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在去年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订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补充增加了21个廉政风险点及相应的24项防控措施,明确了跟踪检查措施和责任人,使该办廉政风险点的总数增至166个,防控措施增至207项,进一步强化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了《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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