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4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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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前不久,该办被审计署表彰为“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有一名同志被表彰为“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办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特派员为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统一领导,分别实施,集中考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建立了专兼职法制宣传员制度,由法规处负责人担任专职法制宣传员,各处室指定一名兼职法制宣传员,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该办实行分层制度,推动全员学法。办党组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3次法律专题学习。几年来,办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了宪法、审计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增强了党组成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水平。在每年两次整训期间,都将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了“五五”普法规划及该办确定的重点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处室结合处室工作和审计工作实际组织学习相关专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审前培训中,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以学促审;审计工作过程中,通过对典型案例分析提炼,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做到以审促学。个人除参加集体学习外,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定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习。

    ——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该办将被审计单位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之一,利用审计工作信息来源多、联系面广的特点,在审计中积极向被审计单位作法制宣传。该办2007年在西藏召开了中央驻藏单位审计工作座谈会,2008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组织走访了40多家被审计单位。通过会议和调研活动,既加强了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又向被审计单位宣传了审计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出台后,该办购买了一批审计法实施条例小册子,由审计组在进点或审计延伸时送给被审计单位,使其更加了解权利义务,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该办在向被审计单位做法制宣传工作中,一是宣传审计法规、财经纪律,使其理解配合我们的审计工作;二是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为被审计单位整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三是利用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该办还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公众普法。一是利用修订后的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出台、“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该办组织审计人员走上街头,设立展位,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咨询,向社会公众宣传审计法规。二是结合审计工作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普法。该办利用审计点多面广的特点,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利用主战场的机会,积极开展对受灾群众的普法工作,加强对救灾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促进灾区稳定。三是结合信访工作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普法。(曾军 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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