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筑牢廉政“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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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对新提拔任职的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为新任职领导干部筑起了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纪检组长代表办党组作了重要讲话,对新任职领导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明辨是非,掌握制度程序,遵守行为规范;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和文化知识学习,使自己尽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成为审计工作的中坚力量。

二要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新任职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三种监督,即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的监督,自觉接受下级的监督,在监督中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按规定办事。

三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后要做到“三个不变”:一是提拔前和提拔后对自己的要求不变,二是人前和人后对自己的要求不变,三是任职时间长和任职时间短对自己的要求不变。要处理好权力、地位和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和班子成员、和群众的关系。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群众的信任,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四要尽职尽责,踏踏实实做好工作。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多做工作;要把心思用在审计工作上,把精力放在提升审计成果上,带头攻坚克难、敢于负责,扩展新思路、解决新问题;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培养雷厉风行、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通过任前廉政谈话,新任职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有了新认识,对岗位责任有了新体会,感到领导干部提拔任职不仅是职级的提高、个人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意味着肩负的责任更大、要求更高。

图为集体谈话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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