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采取“三步法”提高审计整改时效性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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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在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专项审计调查中采取“三步法”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取得较好成效。

    第一步是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审计组在审计现场结束后起草审计报告过程中,及时敦促相关单位整改并及时提供证明材料,组织人力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属实的整改情况在上报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二步是在审计署汇总审计报告过程中再次敦促被审计单位持续加强整改。如在2011年3月向审计署上报项目审计报告后,审计组充分利用审计报告汇总的时间档期积极与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进一步敦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并创新地应用实景多媒体技术对有关项目建设问题进行远程复核。

    第三步是在正式审计报告送达后及时催促被审计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如审计署2011年7月送达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后,审计组及时与陕西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持续跟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011年9月,陕西省政府向审计署重庆办发送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全面梳理了审计发现15个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还特别就2个下达审计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承诺在2011年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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