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积极探索实践审理机制 促进审计质量提高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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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以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为根基,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为龙头,以实施方案执行为主线,以审计报告质量为核心,以审计证据支撑力度为保障,以审计目标实现程度为依据,以责任机制为纽带,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将审理流程分为“两阶段、六要素、九步骤”,并不断探索规律,改进优化,建立起包括项目审理、主审竞争、现场管理、检查通报、责任追究和质量考核等制度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理把关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可检查、能问责,有效发挥审理机制的“免疫”作用。审计人员也增强了遵守审计准则的自觉性,减少了工作差错,促进了审计风险的防范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全面贯彻落实审计准则,严格项目质量管理。一是强化质量、风险和责任意识,持续推进贯彻。针对审理试点当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修订了《审计质量控制办法》,优化控制流程,细化各环节的控制标准,规范好相应的审计行为,促进每个人在每个环节都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在今年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要求各个审计组、每个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准则时,分别达到同一层次和水平。2011年8月份,又详细通报了年全办项目审理情况。审计署还专门编发《审计工作动态》推介有关做法。

    二是把握好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严格把好五关。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审计准则,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2010年底开始先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几点注意事项及有关业务文本格式》和《重申注意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严格审计组业务会议制度、严格审计实施方案审批制度、严格履行一级、二级复核责任,并分别提出具体标准。为推进对审计准则的学习理解,2011年5月初还组织全办人员进行了一次审计准则知识考试。

    三是积极探索总结审计实践经验,利用典型引导。结合准则执行“大练兵”活动,针对未发现问题的底稿的编制、底稿中“审计过程”事项表述到何种程度、调查了解记录的编制等突出变化的内容,根据在现场检查和项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好事例,就如何履行审计组审核职责、如何编写简练规范的审计报告等编发了4期经验交流材料,并及时完善取证单和工作底稿模板,为审计人员提供借鉴与参考。

    系统防范审计质量风险,深化项目审理制度。一是严格审理工作流程,防止环节问题简单向下流转。严格执行项目审理的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各有侧重,指向具体,既不简单重复,又无防控盲点,形成完整的审理把关链条。每个项目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审理前,认真履行审计组的审核职责、分管办领导召集审计组成员讨论研究报告等各环节职责;代拟稿提交审理前,认真履行处长的二级复核职责、分管办领导召集审计组成员讨论研究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等各环节职责。审理资料送交不齐全的不予受理,每个阶段的审理保证3个工作日的时间。
    
    二是规范审理会议材料,推动各个环节人员切实履责。审计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是各环节职责履行的轨迹。提交审理会议审阅的书面材料包括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组业务会议记录、二级复核意见书、两阶段《审理送交材料清单》、聘用外部人员以及损害审计独立性等情形的说明等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审批单以及调整实施方案审批单。上述资料都事先有序摆放在会议室。提交的审计报告上会稿、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等6个方面的电子材料均事先载入视频会议室的计算机中。

    三是优化审理会议议程,促进项目的全面系统性审理。以审理委员会会议为载体,全面审理检阅项目实施的全部过程、要素、环节和结果。审理会议程分为9大步骤:委员审阅会场资料;业务处通读报告;审计组长、处室负责人分别汇报一、二级复核责任的履行情况;分管办领导汇报业务会议讨论报告初稿的情况;业务处汇报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法规处汇报审理情况;充分讨论各方分歧等实质性问题;主持人总结,形成决议;对根据准则规定需再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事项,法规处独立提示。同时,强化对审理结果的考核运用,设置了8大类、61种问题表现和38个扣分点,据实扣分,年终纳入处室工作考核。

    四是突出研究型式审理,促进提升审理工作深度和层次。审理人员提前研究项目涉及领域或行业的知识、法规、政策及改革方向,研究把握好项目的重点和要点。在报告代拟稿审理阶段,除关注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审计意见的恰当性、处理处罚的适当性之外,还重点关注影响审计成果水平的实质问题、审计结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与发展规划、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和合理、审计建议是否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此促进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督促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强化质控岗位责任。一是强化审计项目现场进度控制。按照审计流程设计项目实施进度控制表,实行“倒逼”管理,倒推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时间、提交审理的时间以及审计署规定的上报时间等近30个关键节点,并在办内公布,增强透明度。对口审理人员监督审计全程,实时提醒,及时沟通,做好记录,并纳入审理意见书。

    二是强化现场质控岗位落实责任。督促落实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的岗位责任,重点关注实施方案的执行,推动审计组严格依法把要审计的都审到、审深、审透;重点抓好、主审竞争与实施方案的审批、审计取证单及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审计组业务会议的召开与记录、审计组一级复核责任的履行等内容,推动各岗位职责履行到位。

    三是强化审计项目现场复核机制。检查审计现场贯彻执行准则的情况,重点关注实施方案的执行、审计人员职责的履行、审计组审核职责的履行和审计证据的支撑力度,推动审计组遵守规范的业务流程,依法取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尽量避免发生现场审计结束后因证据不足导致定性出现重大偏差等问题。同时,还建立相关反映与报告渠道,动态关注项目实施中的重大、敏感事项。

    在探索实践过程中,该办及时进行了总结。下一步,他们将对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审理工作体系有待统一规范、审计质量控制水平不均衡等,继续探索和改进提高。(卢红柱 余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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