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扎实推进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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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在对湖北省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紧紧围绕审计内容和重点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工作初显成效。

    做实审前调查工作,增强审计的计划性。此次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涉及湖北省九个县市,从山区到平原,从东部到西部,点多面广,如果全面铺开,人员和时间都无法安排。武汉办根据工作方案,在较短时间内派出审计组奔赴项目地区开展审前调查工作,并通过与9个项目单位集中座谈和实地察看等方式认真分析该项目的特点,比较各个地区项目建设和建成使用的情况,对项目县市按较好、中等、偏差进行分类,分别抽选1至2个县市作为重点开展绩效审计。

    探索多种方法结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鉴于此次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武汉办采用统计与审计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座谈与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设计了项目调查问卷、沼气池使用调查表和项目后续管理问卷等调查资料,分发给各个县市项目单位,并要求各单位如实填写;二是对调查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认真分析,抽查相关村镇与农户,并通过深入基层,上门访谈等方式,切实了解项目建设对农户生活产生的积极影响以及沼气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为真实客观准确得评价该项目的绩效打下基础。

    关注项目可持续性,体现审计的科学性。一是关注贷款资金后续利用的可持续性,一方面关注资金是否切切实实用于改善农民能源生态建设,另一方面关注亚行贷款是否能及时偿还,是否存在财政垫支现象;二是关注已建成农户沼气池使用的可持续性,了解农户沼气池后续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沼气供应不足或沼气池长期不用等问题;三是关注沼气项目建成后后续服务管理的可持续性,摸清后续服务管理机构的建立、构成以及运营情况。通过对项目可持续性的审计调查,从机制体制上提出建议,体现绩效审计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彭建平 杨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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