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西安办审计整改工作注重持续创新性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来源:审计署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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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创新整改工作机制,收到明显效果。

    注重持续性抓好整改,实现整改工作的常态化。西安办坚持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全办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按时间划分为年初、年中、年底三个阶段,贯穿于年度工作始终。一是年初确定督促整改关键点。对上年已完成审计实施的项目认真进行梳理排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分类汇总并综合分析。二是年中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年底及时总结,反馈整改情况。

    注重创新整改工作方式,提高时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一是强化督促检查,提高整改的时效性。对一些因管理上漏洞和制度上缺陷导致的问题,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和急需改进解决的问题,探索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即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建议函》和《审计情况通报》等督促整改方式,提出整改要求,及时促进问题的纠正和制度的完善,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得到了有效体现。

    二是建立分类管控机制,提高整改的规范化。按整改内容分为强制约束性整改和非强制约束性整改两类。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具有强制约束性,要求必须按规定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等非强制性约束性内容,则主要调查采纳情况和落实效果。建立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检查结果,在召开整改会议专题研究,总结成效,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的基础上,以正式文件向全办通报。

    督促整改见成效,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抵御、揭露及预防功能。一是提高了重视程度,整改落实更加到位。陕西省、宁夏自治区政府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风险和土地治理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促进了体制机制完善,审计建设性作用进一步发挥。一年多来,陕西省、宁夏自治区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共制定规章制度105项,有效防范化解了政府性债务风险,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三是加大了行政问责力度,审计成果得到进一步体现。根据审计整改回访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仅2010年,审计查出问题已有54家单位受到处罚,有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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