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西安办严把审计质量“闸门”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7日】
【来源:审计署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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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紧紧围绕特派办全年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审计质量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积极实践“双审理”制,创新审计质量管理理念,切实把好质量控制的“闸门”作用,为业务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为业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两年来先后制定了《西安办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规则》等制度,明确了审计项目负责制、审计文书分级复核制、审计项目质量定期通报制审计质量评价制,及时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与国家审计准则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细划操作标准,进一步夯实审计质量基础工作,为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二是以贯彻国家审计准则为主线,为业务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以创建优秀审计项目为抓手,以加强审计现场质量控制为突破口,发挥法制部门质量控制的“闸门”作用。一是在审理模式上,积极探索预审理和正式审理相结合、现场审理和非现场审理相结合、数字化审理和传统纸质审理相结合的“三结合”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和网络审理模式。二是在审理范围上实行“大审理”。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和审计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信息、案件移送等结果类文书作为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的重中之重,加大实质性复核的力度。努力把好审计项目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切实发挥审计实施方案的“施工图”作用、审计信息及结果类文书的预防、揭露及建设性作用。三是在审理标准上,全面执行以优秀审计项目为标杆的审理复核制度。对办内确定的重点项目,从项目开始就加强了对项目服务指导和帮助。参与审计项目业务“会诊”会、信息分析会,了解项目审前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审计组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对重要审计事项、重大案件线索查处过程和重点审计项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过程要提前介入,对紧急审理事项要建立绿色通道,对汇总信息要建立快车道。
    
    三是健全责权利相结合四级质量控制体系和法规部门的二级审理制度。为了防范风险,严把质量关,进一步健全责权利相结合“二级复核一级审理一级审定”的四级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各环节质量控制的任务、标准和责任,将质量检查和项目审理结果与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结合,与处室考核和干部业绩考核挂钩,落实审计质量问责制。同时建立了审理机构内控制度,严把审理关。为了保证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审理流程》,建立了电子审理台账,实行审理工作信息化管理模块,探索利用ACCESS数据库管理审理意见书,提高审理结果分析评价利用。(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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