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沙办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助配合提高移送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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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高度重视审计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加强与各级公安、检察、纪检和监察等部门的协助配合,近年来,在该办党组和署业务司的领导下,成功移送案件线索数十起,有力地扩大了审计影响,塑造了审计形象。

    一是初步发现案件线索的疑点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标准和要件、移送案件证据的规格和要求,确保审计认定事实、审计证据符合公安、检察等部门立案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深入案件线索时,遇到关键审计证据面临转移、销毁和隐匿的情况,提请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的关键审计证据予以保全,弥补审计手段的限制,切实保护重要审计证据。

    三是案件线索已基本确认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把握移送时机,对达到立案标准,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计程序合法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提高审计效率。

    另外,还建立了与公安、纪检和检察院等部门定期联系的常态机制,利用整训期间,邀请公检法系统的业务骨干给全办审计人员讲解违纪违法犯罪的立案标准、探讨常见作案手段等方面的内容;抽调查处大要案能手参与纪委、检察部门联合办案,在工作中锻炼查案技术技巧。

    通过与公检法等部门相互协助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大大提升了审计人员查处大要案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了大要案线索移送的成功率。(程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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