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采取措施加强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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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和严格证照管理等措施,加强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前,有效防范风险,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完善制度。该办制定出台了《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因公出国人员的条件、审查审批程序、出国证照管理和纪律要求。并将全办全体干部统一纳入因私出国(境)控制范围,统一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杜绝了上述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的情况发生。

    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各处室、出国人员和人事教育处的责任。人事教育处指定1名专人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日常工作中严格审批程序。纳入控制范围的人员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前,需事先履行办内审批程序,先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分管办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处室负责人出国还需要经过特派员批准。人事教育处在办理审批手续时,还注重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三是严格证件管理。人事教育处对因公出国(境)证照进行统一登记、集中保管。经批准因公出国(境)的工作人员,在回国(境)后10日内将证件上交,不得滞留在个人手中。并按照规定,将公务护照及时交署国际司保管。同时,该办还积极与署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不定期核对出国(境)人员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李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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