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积极深化主审竞争推动工作创新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审计项目主审竞争制度建立于2009年11月。两年来,该办相继开展了35个审计项目的主审竞争,共179人次参与,有44名同志先后走上了主审的舞台,承担起了更多的任务和责任。该办最近还从加强主审职责、优化评分标准等方面入手,继续深化完善主审竞争制度,更好地发挥主审作用。通过主审竞争,较好地锻炼了审计队伍,提高了审计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创新。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制度实施后保障有力。该办成立了以特派员任组长的主审竞争工作领导小组、以全体办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主审竞争评委会,为主审竞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除审计组长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外,包括副处长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不限年龄和职务,均积极参与竞争。主审竞争工作开展以来,参与人次达179人次,基本实现了全员参与。主审竞争机制实施以来,该办以项目主审竞争工作方案为基础,根据主审竞争中出现的问题又及时进行多次补充和调整,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主审竞争制度体系。

    二是保证独立评选,及时优化,结构化评分设计合理。按照“让综合处室来评价业务处室”工作思路,除办领导外,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处等综合处室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的负责人,以及审计项目所涉及的业务处负责人共同担任评委,保证了评选的独立性。为便于评委打分,在借鉴以往打造审计项目“精品”的经验,并征求全办意见的基础上,最近又将评分表中的八大类评分项目进一步优化为审计业务和现场管理两大类,适当调整相关得分要点,细化形成5个评分子项、24个得分要点,使得优化后的评分表内容全面、层次清楚、操作性强,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避免了打分过程中的非客观性因素,也为开展好主审竞争工作起到了导向性作用。

    三是结合审计实际,形式灵活,项目主审类型多样化。在会议形式上,采取主审竞争会议与方案思路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重要审计项目由特派员直接负责召开主审竞争会议;个别的一般项目简化竞争流程,在分管办领导的组织下召开方案思路座谈会,但仍须量化得分,择优当选。在竞争场所上,实行办内竞争与异地竞争相结合。遇有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路途远的情况,为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和经费,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主审竞争会议安排在审计现场召开。在主审类型上,尝试“单主审”与“双主审”相结合、报告主审与报表主审或计算机主审相结合。一般情况下,一个审计项目设一名主审。对审计周期长、报表复杂的大型审计项目,如2011年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项目,则推行双主审制,减轻单一主审的工作压力,以便其更好的配合组长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应用水平高、电子数据量大的审计项目则增设计算机主审。

    四是强化工作职责,保障权益,实现主审责权利统一。竞争后选定的主审,要在审前编制正式的审计实施方案,审中负责审计查证、人员督导、证据审核等工作,审后起草审计文书,是整个审计组工作量相对较多、也比较劳累的。为激励大家积极参与主审竞争,我办及时修订相关人事考核和职务晋升制度,将担任主审的次数以及履行主审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提高了主审的待遇。同时,为提高审计现场管理水平,强化对审计质量的全过程控制,2011年9月份,该办通过强化主审职责来促进工作创新,规定主审竞争人员要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审计期间AO数据包回传次数以及项目结束多少日内完成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等项要求。

    该办主审竞争制度实行两年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水平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进步明显。审计实施方案融合了每个竞争方案的优点,审计思路更加清晰,可操作性更强,有效地统领了审计项目的全过程。经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程序选定的主审,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积极履行职责,并以主审竞争促进业务竞争,带动审计组成员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保证了审计质量。同时,在全办范围内形成了人人上进的工作氛围,为审计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环境。两年来,该办当选的主审在审计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有的同志经过主审岗位的锻炼,审计能力得到较大提高,成长为全国审计骨干人才。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