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认真组织学习廉政纪律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审计署下发了《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和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重申审计纪律,细化相关规定。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转发相关文件,在要求各处室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的同时,分管审计组的办领导深入审计一线,现场传达精神,纪检组长带领检查组结合廉政检查,督促落实新规执行,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位、令行禁止,廉政纪律深入人心、警钟长鸣。
    
    一是现场传达精神,明确提出要求。为迅速、准确传达廉政纪律新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由昆明办纪检组长担任组长,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廉政检查组, 先后到几个项目审计组驻地,召集全体审计人员召开廉政工作会议,详细讲解新规定各项要求,传达刘家义审计长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指示精神,并提出该办贯彻新规定的三条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每一位审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刘审计长指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要身体力行,严格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相关规定,不做愧对组织的事,不做有辱审计荣誉的事;三是要积极配合做好本次廉政检查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检查,监督纪律执行。检查组在听取审计人员现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与审计组成员个别谈话、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座谈、实地到相关单位走访调查等方式,通过“听、看、谈、查、访”,对审计组日常工作期间的依法履职、廉洁从审、文明审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调查。检查组了解到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得到被审计单位的一致好评,没有发现审计人员有违反审计纪律,以权谋私、以审谋私的行为。
    
    审计纪律是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和生命线,昆明办将以此次对新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积极的行动,落实好各项审计纪律,力争取得审计业务和廉政建设双丰收。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