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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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在跟踪调查2011年开展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区)、南宁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情况时了解到,广西区、南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审计提出的违规管理、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方面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积极采取措施逐项整改,并认真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两级政府已对大多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其中:广西区政府已对审计提出的债务资金违规投向“两高一剩”产业等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通过收回资金、调整预算等方法纠正了部分问题;南宁市政府已对审计提出的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等问题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并通过归还贷款等方式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广西区主席马飚、常务副主席李金早等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南宁市政府在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和审计建议的基础上,责成财政局和审计局牵头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分工协作,狠抓落实。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广西区财政厅和审计厅组织7家融资平台公司、14家区直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南宁市政府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三是完善制度,建全机制。为切实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两级政府均要求财政、发展改革等主要部门研究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努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广西区政府通过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基础信息的管理,强化了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和动态监控,并通过科学划分融资平台公司性质、转化贷款、保全分离、清理回收等措施,积极规范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南宁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南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王宪锋 曹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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