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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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1993年具备基本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以来,成都办就开始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从创建成都市金牛区精神文明单位开始,逐级成功创建了成都市文明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一直到全国文明单位,其间经历了18年的艰苦努力。

    该办办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加强特派办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如遇领导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补充,始终保持组织机构健全。创建每个层次的文明单位都要制定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措施,做到常抓不懈。成都办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开展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好班子”活动,把创建工作与审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先后9次获得中共四川省委命名和省直工委表彰的“四好领导班子”称号。

    一、坚持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坚持领导讲党课,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审计机关活动,形成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党支部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全办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的学习格局。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审计理念,指导审计工作。近3年来,办党组连续荣获省委宣传部和省直工委联合表彰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称号,成都办被审计署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涌现了一批全国和省级单位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47人次分别荣获全国劳模,省级劳模,荣立审计署一、二、三等功,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省级机关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二、坚持以促进审计工作为目的。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创建工作促进审计工作,用审计成果来推动文明创建。全办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3年工作中,审计人员艰苦奋斗,与灾区人民同甘共苦,坚持文明审计,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审计署交给的各项审计任务,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四川汶川灾后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得到审计署领导和四川省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坚持创新机制反腐倡廉,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2000年以来,成都办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联系单位之一。办党组站在战略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利用板报、会议、群发短信、廉政监督卡、网络、格言警句、审计回访等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方式。坚持在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和惩治等方面创新,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审计现场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做到廉政纪律零事故。建办23年来全办没有发现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多次获得审计署党组、四川省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工委的肯定和好评。

    四、坚持开门创建、全员创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多种创建活动,在职工中开展创先争优、立足本职争当“四手”活动、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在离退休职工中开展“敬老创模”活动,在职工家属中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并把这些活动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全办干部职工家属的积极性,有力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实现了心齐、气顺、劲足、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万义周 唐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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