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主动公示政府采购物资情况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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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定期在办内网公示《南京办资产采购公示表》,在全办干部职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这张表里,不仅有机关服务中心所采购资产的名称、数量及领用人等基本信息,就连一般并未公开的采购价格和供货单位名称也包含其中,全部一目了然,把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是该办打造廉洁采购的大胆尝试,也是探索预算执行透明化,推进机关管理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

    第一,严格把守“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标准关,该办在起草政府采购计划时,严格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编制。二是严把程序关,采购活动全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违反采购程序的事情坚决不做。三是严把验收关,按照合同或约定条件验收采购物资,发现与约定规格型号不一致的不予签收,所有采购款项待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四是严把廉洁关,每一个政府采购人员都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禁止和供货商发生任何工作以外的经济往来,自觉树立审计机关的廉洁形象。

    第二,坚持做到“两个不准”。“两个不准”具体指“不准采购不在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和“不准向非入网供货商采购”。在协议供货中,坚持货比三家,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供货商和货物。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实现采购廉洁目标的最好选择。该办将物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系统,信息公开,既是保障职工知情权的体现,同时更有利于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杜绝采购中容易产生的违规现象。(张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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