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字号:【大】 【中】 【小】
    
    2011年,在审计署信访举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审计署成都特派办人民来信来访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信访举报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办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由特派员担任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特派员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特派员与分管办领导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对每一份信访举报材料都认真研究和做出批示,并要求相关处室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确保每件信访举报都得到落实。
    
    ——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有关制度办法。2011年,该办信访工作严格执信访工作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中要求“来信、来访等举报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率为100%;对投诉、举报或发现的本办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的查处率为100%”,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将信访工作处理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信访举报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信访举报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处室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用制度保障了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办大会、支部会议等方式,通过审计专网、办公楼展板等渠道,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信访条例》的普及程度,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尤其是信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杜琳 张华荣)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