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提出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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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下发后,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高度重视。日前,该办组织各审计组在审计现场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结合该办党组提出的开展“质量效率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在认真学习《办法》内容的基础上,武汉办结合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了三项措施。
    
    一、对照《办法》要求,确保“三个到位”。每名审计人员都要按照《办法》关于岗位责任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自己是否做到“三个到位”,即对审计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是否到位、对自身职责的把握是否到位、对审计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是否到位。如果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要结合业务分工制订具体措施加以整改提高。要通过自查自省,使每一名审计人员都能认清现实、找准差距,明确自身努力方向。
    
    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严把“三类文书”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把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项目始终。各审计组要结合审计实际,精心挑选业务骨干和专家能手组成审计质量控制小组,将质量关口前移至审计现场,严谨细致地审核“三类文书”,即工作底稿、审计信息、审计报告,确保文书质量,把风险控制在小组之内、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学习贯彻《办法》与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相结合,做到“三个务必”。一是对工作底稿的编制务必严谨。每份审计工作底稿应逐一详细写清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取得的审计证据名称和来源、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得出的审计结论及相关依据;二是对实施过程的记录务必全面。对审计实施方案的人员、分工的调整,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每一次审计业务会的讨论过程必须如实记录并存档;三是对审核责任的履行务必严格。审核责任人应认真审核每份审计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完整和充分,确保结论的客观、公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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