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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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围绕加强行政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从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入手,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打造廉洁高效、勤俭节约的良好机关风气,实现了“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树立了审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树立廉洁高效、勤俭节约的思想
    
    该办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以审计署向社会公布“三公”经费支出为契机,对“三公”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实现廉洁高效与勤俭节约的统一。
    
    二、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购置公车必须严格按照审计署规定程序报批,实行政府采购;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严格按车辆使用范围调配使用车辆,车辆调度和派遣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除保障特殊工作需要用车外,车辆一律封存停驶;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制度;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严格控制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费用,坚持车辆定期保养、初驶保养、换季保养制度,最大限度地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该办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审计署办公厅规定的限额执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接待来办检查指导、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的有关人员;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杜绝先就餐后审批或不审批现象;就餐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不得随意变更就餐地点;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参观活动,来宾住宿由服务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在定点宾馆。三是严格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控制公款出国(境)考察经费,严格控制外出参观学习活动。
    
    三、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责任
    
    一是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或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对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安排或签单就餐的,随意采购物品的,私自外出参观学习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每年年初办公室要将上一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办内公开,接受全办职工监督。三是机关党委、专职纪检员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日常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在办内进行通报,经办领导研究同意,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王道通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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