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制定现场跟踪审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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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和该办审理工作办法,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制审理人员现场审理操作指南,既指导审理人员工作,也使各审计组知晓现场审理的内容,主动加强现场质量管理,进一步夯实审计质量基础。
    
    一是界定审理内容。根据审计现场工作的特点,该办审理指南将现场审理内容规定为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重大问题的定性和取证情况、审计程序的合规性情况、审计文书的使用情况、审计表格的取证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在界定审理内容的基础上,设计了《现场跟踪审理意见书》。
    
    二是明确审理标准。对照国家审计准则和该办审计质量控制细则,指南明确了上述审理内容的具体标准。如对于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审理,审理人员应关注审计组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均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和审计事项的增减等是否编制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如对于重大问题的定性和取证情况审理,审理人员应关注审计查证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证据是否符合适当性、充分性;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结论或审计查出的问题是否表述清楚,数据无误,定性准确,结论恰当,法规依据正确等。
    
    三是区分审理重点。现场跟踪审理跨越现场审计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指南还根据审计开展的不同阶段,区分不同的侧重内容。如审计前期主要关注是否使用办统一的审计文书和文本;是否按要求编制调查了解记录、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内容。审计中期主要关注查询银行存款等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审计实施方案内容及办领导交办事项是否落实等内容。审计后期主要关注重大问题的定性和取证情况;是否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并采纳了合理意见等内容。

    此外,指南还对法制审理人员在跟踪审理过程中应注重学习方案,加强与审计人员的沟通、协作,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等方面作出了要求。(陈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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