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认真做好财政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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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根据项目特点,不断创新审理方式方法,高质高效地完成了2011年度财政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一是精心准备。审理人员按照分工,在审理前期认真学习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等,全面了解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署的要求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为做好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提前介入。鉴于财政大格局的组织方式,形成所有审计项目集中审理的局面,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该办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从征求意见稿发出之日起开始对审计项目进行审理,确保审理工作如期完成。三是创新方法。审理工作中初步尝试双人审理模式,第一审理人按审理分工确定,在此基础上确定经验较丰富的第二审理人员,对重要问题共同探讨问题定性、事实表述和法规依据,既能有效提高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又确保审理工作质量。四是全面审理。审理人员不仅对审计证据、事实表述、问题定性、法规依据、审计评价和被审计单位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审理,还强化对审计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审理,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逐项逐条地与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核对,督促审计组在以后的审计项目中严格以审计实施方案指导和控制审计过程。五是充分沟通。在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主审及有关审计人员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以全面了解相关情况,确保审理工作质量,提高审理工作效率。该办4名审理人员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了8个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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