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狠抓审计质量 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上报程序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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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开展了以“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基本能力、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筑牢科学发展根基”为主题的“基础建设年”活动。日前,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该办特别强调基础环节和基础管理,制定了《完善审计报告上报程序的通知》,对审计报告、审计专题调查报告、审计信息上报前的审核把关进行细化,增加了环节,明确了责任。
    
     一是审计组在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组织召开审计工作汇报会。汇报会程序等参照审计业务会议执行。这是在审计组讨论会与特派办业务会议之间新增加的一个环节。过去审计组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包括审计信息等,只有在正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作出适当修改后,才上特派员业务会议。把审计组的报告与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开诚布公地摆在一起,进行较高层次的集体研究,更有利于避免审计人员、审计组对问题认定的随意性,对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审计业务会议仍按照《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对特派办最终报出的审计报告的质量具有决定意义,严格执行新修订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强调基础,重视细节,慎之又慎,是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三是《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必须参照《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模板和相关要求拟定。特派办根据审计署安排的审计任务,开展相应的审计项目,但有时情况复杂,既有以审计署名义派出的审计组,又有以特派办名义派出的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完全按照规定的模板“一刀切”,并不现实。但为了统一格式、规避风险,各审计组必须参照《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执行。四是《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在公文流转程序中必须将审计工作汇报会审定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作为附件。过去各审计组、业务处代拟的审计报告书、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书要走公文流转程序,而《征求意见稿》本身是不走程序的。征求意见稿是面向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审计对象的,不经过法规部门、文秘系统的层层把关,有失其严肃性,不仅不利于提高审计人员、主审、审计组长的责任意识,而且一旦出现问题,也将损害审计机关严谨细致的形象。
    
    郑州办去年的审计专题报告、审计信息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取得良好成绩,今年,该办将更加重视质量的夯实和提高,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力求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王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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