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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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年度考核工作,建立更科学、规范、高效、完善的考核体系,日前,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办内考核工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该意见以“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建设性审计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思路为指导,在各处室和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中,将定性考核和量化考核相结合,力求做到合理、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处室和干部的工作履职情况,正确评各处室和干部的年度工作绩效,形成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引导各处室和干部以审计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机关管理,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成果和水平。
    
    二是提出工作目标。该意见提出通过进一步加强考核工作,引导、促进各处室和全体干部能够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高度,确保该办在业务成果、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始终处于各特派办的先进行列,年度综合考评名次不低于十八个特派办的前三位,三年三大步,实现“五个一流”,推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该办成立处室目标考核委员会,在办党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各处室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研究、决定考核办法、标准,审议各处室的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特派员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其他办领导担任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各处室负责人为考核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和5个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办公室为考核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对5个专业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和汇总。5个专业考核小组由相关职能处室牵头,并由各处室相关考核人员组成,负责对审计业务、队伍建设、机关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考核。
    
    四是制定八项措施。该办切实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明确处室职责,强化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增设创新指标,凸显考核工作的创新性;突出建设作用,实现考核工作的建设性;顺应审计形势,深化考核工作的适应性;推进量化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激励性;加强协调配合,提升考核工作的效率性;严格工作纪律,体现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等八项具体措施,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八项措施齐抓并举,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机制奠定了基础。(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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