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方案附表填报取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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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大型审计项目中,审计方案附表既是审计思路的体现,又是审计报告中重要数据的来源。最近,针对审计方案附表的重要性和日益复杂、细化的趋势,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明确附表填报取证的规范要求,确保数据来源可靠、取证扎实。
    
    一是明确数据来源于被审计单位相关报表的取证方法。若直接根据相关报表数据填列方案附表,应将相关报表作为原始证据,但是工作底稿中必须体现对报表数据的审核过程。若经审计核实后,审计附表中填报的数据与被审计单位相关报表数据不一致或报表数据不准确需要调整的,应编写取证记录说明原因并附相关原始证据。二是明确数据来源于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的取证方法。方案附表中的数据需要在信息系统原始数据的基础上统计汇总得出的,应编写取证记录明确该汇总数据取得的具体过程和来源,并将汇总统计结果的表格作为原始附件。三是明确数据来源于有关文件的取证方法。方案附表数据涉及多年度数据且数据来源于有关文件的,应收集所有文件资料。若文件较多,可编制资金文件汇总表,注明发文单位、文件名、文号、金额等关键信息,并附部分重要资金拨付文件作为原始证据。
    
    此外,该办还规定在大型审计项目中,审计组应确定专人统一对报表填报过程中存在的政策和数据口径问题向审计署进行咨询,并向审计组成员进行解答。同时,规定审计组应加强方案附表的审核工作,以确保审计质量。(吴明娟 陈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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