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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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有关精神,部署和安排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单位建设,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制定有关办法,从教育引导、关键环节、安全责任、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抓综治、保平安、促稳定,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办内和谐稳定,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抓教育引导,增强安全意识。着力增强干部职工“五种意识”即交通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意识、财产安全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章驾驶机动车辆;从细节做起,养成下班及时熄灯、关闭电器电源的良好习惯,消除火灾隐患;妥善保管财产凭证、证件,随身少带大额现金,并提高识别能力和预防欺骗能力,确保财产安全;严格按照要求在专网保险箱中存贮文件,坚持U锁与专网电脑分开保管,防止发生失密泄密。
    
    二是抓关键环节,提高综治实效。着力加强巡查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维护检查和日常保养;在节假日来临之际加强消防安全排查,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坚持定期巡查。此外,还注意加强物品管理,防止物品丢失。加强对笔记本电脑、移动存贮工具等重要物品的日常保管,坚持两人护送审计档案资料等重要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三是抓责任落实,推进平安建设。要求办处两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承担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责任;把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专题会议,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分管办领导与分管处室、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干部分别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把综治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综治工作有抓手、能落实;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消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当年评先选优的资格,确保平安单位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抓安全机制,促进内部稳定。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有关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具体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提高自救互救、避险逃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围绕干部调配、利益分配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团结稳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加强物业公司对聘用人员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于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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