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采取周密措施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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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自今年3月10日至4月30日,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查。通过清查,弄清了建办20多年以来的资产底数,查找了不足,完善了制度,对拟报废资产提出了具体处理办法,并制订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详细措施。

    一、精心组织

    该办党组把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署通知要求,全面摸清家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办专门成立了由特派员任组长,副特派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组,以各处室资产兼职管理员为基础,从各处室抽调人员,组成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程序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处室自查阶段,将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纳入办内年度考核,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处室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切实负起责任,处理好此次资产清查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进行安排,大力支持处室兼职资产管理员开展工作。要求各处室严格按照资产清查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及时提交,做到真实、完整、准确。二是现场清查阶段,办清查组人员依据各处室填报的清查表开展现场清查,各处室安排兼职资产管理员留办配合,协助完成清查工作,确保把资产查清、查透,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办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全程跟踪监督。三是汇总审核阶段,根据清查情况,形成全办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拟订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的整改方案。四是研究处理阶段,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将清查结果提交特派员办公会议研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三、分类处理

    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整理出来后,及时报办特派员办公会议,并初步研究形成了处理意见。一是对于清查出的拟处置固定资产:凡属于特派办处置权限范围内的,由该办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属于特派办处置权限范围内的,按照规定上报审计署并履行审批手续,经署审批后再作处理。二是对于拟报废的涉密计算机类资产:在履行完审批手续后,将无法继续使用的计算机送至保密机关销毁;经过维修仍可使用的计算机,将硬盘取出并送至保密机关销毁,剩余硬件视具体情况作扶贫捐赠处理,并做好后续的相关登记工作。三是对固定资产实行条形码管理,建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做到固定资产有标示、有编码、有责任人,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四、完善措施

    一是强化内部制度管理。继续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细化规则,把好出入关,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分类明确,责任到位。二是加强信息技术运用。通过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将我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管理职责,把好资产出入关,强化责任追究,把账面核查与实物盘点结合起来,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固定资产合理高效使用。(王道通  乔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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