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找准风险点 加强制度约束 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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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以来,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按照审计署党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强化廉政检查,为推动审计工作扎实开展,促进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提供了保障。   

        一、把握重点,全面排查

    该办坚持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认真组织各处室干部围绕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廉政风险,为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奠定基础。在查找过程中,坚持纵向横向相结合。纵向上,办领导、处室负责人、一般干部一级紧扣一级;横向上,突出抓住领导岗位、中层岗位、普通岗位3个层面,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和不同职务的实际情况,科学界定相关岗位和责任人的具体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事权,围绕审计业务和机关内部管理两条主线分别制定工作流程图,分析权力运行轨迹。在审计业务上,抓住编写审计实施方案、现场审计调查和审计报告3个阶段;在机关内部管理上,从信息化建设、行政综合管理、人事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后勤管理5类工作入手,对审计监督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全过程进行“扫描”,确保廉政风险点不重不漏。

        二、健全制度,有效防控

    该办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和合理归并,确定防控重点,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管理3个层面,积极梳理制度、完善制度,逐步构筑“岗位履职有标准,防控管理有措施,问责追究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一是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核心,构筑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廉政“防火墙”。注重从加强对涉险岗位人员教育管理、配置制衡权力、规范和监督职权运行等方面完善规章制度。二是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如,为了防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决策等制度机制;创立机关事务民主评议小组,完善了机关民主评议制度,将民主评议作为办领导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通过将房屋租赁、装修、食堂管理、车辆维修、大宗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提交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将评议过程和结果在办内网公布,提高了议事决策的透明度。三是以审计一线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审计工作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制度措施,并与参审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有机结合。

        三、抓好结合,推动工作

    一是坚持预防和惩处相结合,有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该办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从预防着手,把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放在首位,从源头控制,抓苗头倾向,实现关口前移。同时,针对监控中发现的不廉洁问题,加大惩戒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惩防并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了惩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二是坚持廉政风险排查与廉政教育相结合,提升审计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将查找廉政风险点的过程作为加强审计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大家认真识别并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及其表现,使审计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得到增强,识别和抵御风险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坚持廉政风险防控与审计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以廉促审”的联动效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要求融入优化审计管理、资源整合、效能提升、机制创新等各个环节,同时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不仅较好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也有力保证了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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