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制定临时党支部工作规则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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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临时党支部在审计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认真总结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了《中共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机关委员会临时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
    
    ——确立基本任务和指导思想。《规则》提出临时党支部是党联系审计人员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任务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将署、办党组的意志体现于党员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及学习中,保证各项审计任务顺利完成。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活动方式及工作方法,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规定设置办法和组织机构。《规则》指出临时党支部按照便于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立,审计组成员来自2个以上处室、正式党员3人以上且现场审计时间超过1个月的,应由审计组组长或副组长提出,经办党组同意后设立临时党支部。《规则》规定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临时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增设1名副书记;支部书记一般由审计项目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担任。临时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名单或支部书记、副书记人选,在审计正式进点前要报办机关党委备案。临时党支部的存续期从到机关党委备案之日起至审计现场结束之日止,审计现场结束后临时党支部自动撤销。
    
    ——明确支部职责和委员职责。《规则》明确临时党支部负责党在审计现场的全部工作,主要职责包括7个方面,具体是,组织理论和相关知识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审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监督和风险防控;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弘扬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宣传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关心审计人员身心健康;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帮助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规则》还明确了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兼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的具体职责。
    
    ——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规则》注重形成临时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提出了组织生活制度、报告制度和谈心制度。要求严格党内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和支部月例会制度,在审计期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组织一次党内学习、开展一次文体活动,必要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至少应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对于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完成现场审计任务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机关党委存档;按照下谈一级原则,在审计期间由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同志原则上至少谈心一次,围绕党员作用发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内容进行,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

    该办《规则》共5章14条,明确了临时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指导思想、设置办法和组织机构、支部职责和委员职责、党内生活制度等,为推动该办临时党组织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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