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西安办探索大项目集中审理制度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来源:审计署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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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近年来审计“大兵团作战”的特点,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借鉴审计署法规司对大项目进行集中审理的做法,在近期进行的审计项目中,开展大项目集中审理,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地提高了审理质量。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分项目的全程跟踪审理。在项目开展初期,该办法规处就确定具体的审理人员,参与分项目的部分审计工作,及时掌握审计进度,与审计综合组随时保持动态联络,根据审计署下发的动态调整审计进度,确保各分项目审计组及时提交所需表格和报告。二是对各分项目形成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预审理。由于项目时间紧,该办法规处根据实际情况,派审理人员赴审计组进行报告预审理以提高审理效率。同时审理人员还参与审计小组的交换意见会,充分听取被审单位对各个问题的解释和说明,确保问题的定性准确。三是对多个分项目进行集中审理。在形成汇总报告之前,该办审理人员和各分项目主审集中在一起,按照制定的审理流程,对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审理。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统一定性、统一法规引用,确保由同一审计机关出具的结果类文书,问题定性口径一致。四是召开大型业务会议,集中审议汇总报告。由该办特派员主持召开大型业务会议,主抓业务的分管特派员、各分项目负责人、主审,审理人员同时参加,集中对汇总报告进行研究审议。尤其是对被审单位存在较大异议以及业务处室意见和审理意见不一致的问题进行讨论,确保客观、公证的反映问题。(折春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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