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精细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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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京津冀特派办落实“稳中求进、稳中有进、进中求质”的工作基调,研究制定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对审计组在审计现场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协调、执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实行精细化管理。该办法的制定,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细化工作流程 严格工作程序
    
    该办法对审前准备阶段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内容包括人力资源整合、聘请外部人员、审计培训、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操作方案编制等方面。该办法突出了审前培训环节,要求审计组成员按时参加审计署组织的业务培训、全面收集资料、审计组内部开展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情况及行业背景、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审计业务能力及计算机审计方法等,并强调审计培训应具备针对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二、强化审计实施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该办法对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内容包括召开审计进点会、取得承诺书、搭建审计现场信息共享平台、延伸事项申报及审批、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协调沟通、审计信息、现场审理、审计成果、安全保密工作等方面,内容完整、详实。该办法从三个方面体现了管理创新。
    
    (一)对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了细化要求。一是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二是审计组与审计署业务司的沟通;三是审计组内部沟通;四是审计组与综合管理部门的沟通。该办法明确了各类沟通的目的和方式,提出规范化要求,注重沟通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审计成本控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科学测算审计各步骤工作量和所需的审计经费;二是进行成本和预算执行对比分析;三是动态分析各审计小组审计成果和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审计项目预算。
    
    (三)对审计现场突发事件管理提出要求。即审计组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应针对审计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风险,制订应急管理计划。如遇突发事件,审计组应履行报告程序,同时按照原定计划,加强与相关专业应急部门的联系,如医院、消防、公安等,从而能够及时、有效地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该办法还对优化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审计资源(资料)共享、控制审计现场进度、监督审计纪律的严格执行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该办法各项规定全面、具体、操作性强,为全面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有序的审计现场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韩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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