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坚持“1234”力促财务管理科学化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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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积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审计署于6月20日召开的财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刘家义审计长此次会议上提出“树立法纪观念、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做严格预算执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的现阶段财务工作新要求,提出“严格按要求办事,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该办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满足审计工作需要,确保不出任何问题”的贯彻落实意见,并结合该办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该办下一阶段财务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促深圳办财务管理科学化迈上新台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预决算管理”一个重心,夯实财务工作基础,狠抓预算执行
    
    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行预算细化制度,做好2013年预算编报工作。该办已严格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和《审计署深圳特派办预决算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由办公室牵头,组织人事教育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计算机审计处等职能处室,准确、及时按署要求填报该经费预算表,办公室及时协调各职能处室提前准备、提早细化指标,为科学编报该办2013年预算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预算执行进度办内通报制度,重点加强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控制。对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及时提醒项目承办处室负责人,要求其提出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从每年7月份起,对各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在办内网按月通报。
    
    二、抓好“完善”和“落实”两个环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深度和力度
    
    一方面,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现行规章制度。密切关注财政部、审计署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向,在征求业务处室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认真研究、反复论证,确保该办财务制度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另一方面,重点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不能将制度停留在口头上,对于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工作事项,定期在办内网上公布相关情况。重点加强对资产实物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薄弱环节的改进和完善,根据《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落实到相关处室和责任人,查找风险点、不断改进管理措施。
    
    三、把好“自律”、“审核”、“成本控制”三个关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建立“报销者严格自律、审核者严格执法”的双向法纪观念体系。一方面,从一般干部到办领导,均应高度自觉、严格自律,规范报销;另一方面,从会计、办公室主任到办领导,均应严格把关、不留余地,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和审批,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现象,将追究相关处室和经办人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项目绩效考评制度,树立审计成本理念,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按照署办公厅的要求,制定2013年绩效目标,并在2013年初完成2012年决算工作的同时,对项目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并形成绩效报告。三是通过个人廉洁自律与办内廉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八不准廉政纪律,以身作则,坚决维护树立审计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四、完善四项工作措施,服务好审计中心工作
    
    第一,继续完善和推行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内部审计力量投入、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坚持原则,统一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第二,以服务审计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切实解决该办干部在审计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创造条件,探索财务人员深入审计一线了解审计人员需求和实际情况、现场办理审核报销等财务管理新方法,切实解决审计外勤经费报销周期长、工作量大等困难,协助加强审计现场的管理;第四,积极研发审计业务经费管理软件,增加大型审计项目经费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争当“严格预算执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王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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