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为契机 推动审计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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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近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开展了办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评选中该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处室推荐、交叉互评、质量检查委员会审定,将优秀项目评选与年终考核、规范化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优秀项目的评选,既发挥了优秀审计项目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又在评选中培养和锻炼了审计队伍,切实提高了该办的审计规范化水平。
    
    一是将优秀项目评选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该办明确要求各业务处推荐参评的审计项目必须是审计基础工作规范、审计成果突出、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层次较高、按照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中审计成果部分自评得分不低于80分的项目;对于不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处室,也要从其上年实施完成的项目中任意指定一个审计项目由评委对其审计规范化进行检查和评分。所有审计项目的规范化得分,将作为该办对各业务处年终量化考核打分的主要依据。
    
    二是将优秀项目评选与促进审计规范化工作相结合。对于评选检查中发现的规范化问题,该办要求评委必须送交参评业务处进行核对,业务处必须及时整改。有的业务处在白天刚被告知审计项目中存在什么问题,当晚就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地进行了纠正。通过优秀项目的评选,使审计成果突出、社会影响力大、审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优秀审计项目脱颖而出,发挥了优秀项目的示范与引导作用,增强了各业务处自觉贯彻国家审计准则的自觉性。
    
    三是将优秀项目评选与锻炼审计队伍相结合。该办规定,各业务处必须选派一名业务能力较强、熟悉国家审计准则和规范化工作的同志参加全办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每个项目必须由未参加该项目审计、非项目牵头处室成员的另外两名评委依次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在两轮评选过程中,各位评委可以相互交流、讨论、学习。通过参加评选,各位评委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发现了一些本处以前容易忽略的问题,达到了锻炼队伍,共同提高的目的。(李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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