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提出六项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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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刘家义审计长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上指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审计机关须臾不可放松的大事,要从各单位实际出发,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对此,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党组联系自身实际,提出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从以下六个方面,毫不动摇、毫不松懈、毫不马虎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好审计队伍,维护审计形象,履行好审计职责。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的“一把手”工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党组和办、处各级领导班子要继续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过问,落实分级负责制、分组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的“三个责任制”。具体来讲,分级负责制,就是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级级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同时,各级之间和同级之间互相提醒、相互监督。分组负责制,就是在审计项目上实施小组负责制,每个审计小组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好各项廉政纪律和制度,高度自觉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目标责任制,就是实行“一岗双责”的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处室,分解到每一个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在考核、评价、提拔干部工作中的一票否决制。
    
    二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点,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线。以防范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探索现代管理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运用,根据该办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防控点,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点的监督、管控,落实廉政防控责任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审计监督、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廉政风险进行排查预防、即时监控、预警纠错、综合管理,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有效防控,动态防范风险,有效保护干部。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打牢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一方面继续总结、提炼党风廉政建设中好的做法和有用的经验,将之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一方面深化落实现有的廉政制度,细化现有廉政制度的执行标准、执行程序和执行方式,注重现有廉政制度与业务操作规程等其他制度的配合性和协调性,保证现有廉政制度与考核、评优等相关措施的一致性和关联性,维护现有廉政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强化现有廉政制度的监督力和执行力。
    
    四是抓好作风建设,树正党风廉政建设的风气。审计干部肩负着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重任,战斗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审计干部必须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具备坚强的党性,树立和弘扬优良的作风,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自觉抵御社会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保持高昂的斗志和强大的战斗力,忠于职守,文明审计,维护审计良好形象,完成审计神圣职责。
    
    五是抓好干部教育,把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源头。建立和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在审计干部中开展党纪国法和廉政规定及审计纪律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岗位培训、交流谈心、汇报检查等多种方式,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意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审计人员抵御诱惑、辨识风险、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和能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意志坚强、爱岗敬业、能征善战的审计队伍。
    
    六是探索科技反腐的技术方法,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面对日益复杂的审计环境和日益进步的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科技反腐倡廉在党建廉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积极总结科技反腐倡廉取得的经验,着力探索科技反腐倡廉发挥作用的渠道、手段和方法,合理搭建科技反腐倡廉的应用平台,逐步建立科技反腐倡廉的技术支撑和工作机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达到“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目标。(何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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