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大力推进审计文书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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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审计业务文书质量,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根据审计署关于审计业务文书的相关要求,结合该办实际,研究制定了《审计署长春特派办关于印发主要审计业务文书(文本)参考格式的通知》,大力推进审计文书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一、规范了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和编写要求。一是要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结合调查了解情况,梳理出审计信息要点、计算机应用和审计方法创新,并按照《审计署长春特派办关于印发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审计经费预算。二是要细化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审计目标、明确审计资料需求、明确审计实施方法与步骤、明确审计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或机制、体制、制度问题,增强实施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规定所有的审计实施方案均要经过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全部完成。
    
     二、明确了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的种类和参考格式。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特派办审计业务实际和公文审签流程规定,对现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了12种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的参考格式,涵盖了聘请外部人员情况、被审计单位承诺情况、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审计报告讨论的过程及结论记录情况、审计业务会议的提请审批及召开情况等内容,为审计人员准确、完整地记录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提供了明确指导。
    
     三、强化了审计业务文书质量控制机制,明确把好“三关”。主办业务处室要对审计业务文书反映事实、数字和定性的准确性和文书种类的完整性进行把关;法规处要对审计业务文书内容的准确性、政策法规依据的适用性进行复核把关;办公室要对审计业务文书的行文规则、文稿编辑等进行把关。各环节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审计业务文书格式规范统一,用词恰当准确、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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