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连续十年被武汉市表彰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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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以创建和谐机关为主线、以加强机关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日前,在湖北省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的表彰大会上,该办被授予“2011年度全市内保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武汉特派办连续第十年获此殊荣。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抓教育,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意识
    
    坚持将综治工作宣传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与创先争优、文明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制作宣传栏、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宣讲等形式,将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始终。一是做好综治维稳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辟教育平台,利用网络、简报、宣传栏等平台,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重点宣传和平时的日常宣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二是利用各类会议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办内集中整训、综治季度考评会、重要节日安全工作会等时机,在全办开展综治知识宣传和形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按照有关要求,每年签订保密责任状,坚持学习保密规定和保密安全措施,加强各类文件材料的保密管理和网络技术安全管理,实行专人、专室、专线、专设备、专门登记的“五专”制度。
    
    二、突出抓领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
    
    该办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综合治理工作“一把手”工程,办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定期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听取责任部门对综合治理的工作汇报,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使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特派员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形成了“层层有人抓、有人办”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目标责任。每年与审计署、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珞珈山街道办事处、水生村居委会分别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为把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该办主要领导还与机关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保稳定、保平安”为目标,要求各单位管好自己的人、财、物,全面推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三、重点抓机制,注重综治维稳工作效果
    
    该办牢固树立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抓好机制建设,为取得综治工作成效提供良好保障。一是建立综合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安全保卫制度》、《门卫值班、检查制度》、《重要及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二是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地方各级综治管理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自查材料,积极完成各级综合治理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三是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将综治工作与业绩考核、晋职晋级、评模表先挂钩,对综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奖励,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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