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积极推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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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党组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精神,要求全办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力争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办在第三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组织学习了刘家义审计长和陈蔷纪检组长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上重要讲话,并要求各支部及时组织学习讨论。通过学习,全办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保证,是搞好审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只有以审计风险防控为抓手,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有效防控审计廉政风险机制,才能确保审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该办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办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机关党委承担具体协调工作,审核各处室上报的材料,同时负责组织调研、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
    
    三是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根据审计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并明确党组书记、特派员担任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办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担任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担任具体责任人。
    
    四是积极探索实践,深入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在该办《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暂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审计长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抓住思想道德教育、制度规范建设、机关内部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权力行使、审计业务管理等关键环节,逐一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不断探索总结,积极实践。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贯彻落实。该办目前正致力于健全完善督查、考评和奖惩等保障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评价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乔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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