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预算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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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从转变预算管理观念入手,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思路、完善预算管理模式,紧紧围绕规范预算编制、细化分解预算、控制预算执行和初探预算评价等四个关键环节,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双提升。

    一、规范单位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一是落实预算编制责任处室。按照全办11个处室的职责范围和管理内容,确定人员经费和审计业务经费预算编制的责任单位,并由各责任单位和财务部门共同按照审计署统一规定的预算编制程序完成单位预算编制,使预算资金编制安排更加贴近实际工作需要。二是规范预算编制的流程。通过修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了特派办单位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制口径、职责分工、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等,规范预算编制的流程,以流程控制确保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分解单位预算,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一是全口径进行预算细化分解。今年4月,在审计署对特派办预算的批复下达后,立即组织各责任处室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政府采购等所有经费支出进行细化分解、编制预算细化分解方案,并详细制定了审计人才工程、审计技术方法研究等专项经费的实施方案,切实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二是确保预算细化分解方案的严肃性。预算细化分解方案由办党组会议审定后下发给11个处室,确保严格执行。继续坚持将审计项目预算在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中加以明确的做法,在今年已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中,全部细化落实了审计项目经费。

    三、控制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有效实施。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要求办公室和各相关处室切实负起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细化分解方案控制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目标实现。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各审计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切实提高审计业务经费的使用绩效。二是加大预算执行督导力度。由办公室负责对单位预算执行进行督导并对每月的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分析,对进度偏离序时进度较大的及时加以提醒,同时,针对预算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

    四、初探预算评价,促进预算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采取差异分析的评价方法,对比实际执行情况和预算的差异,判断差异的重要程度,区分导致差异的可控因素与不可控因素,并分析可控因素对差异造成的影响,对各责任处室预算执行进行评价,同时结合各审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的评价结果给予适当调节,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员进行成本控制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管理在日常审计工作中成为一种常态,并形成长效机制。(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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