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树立“三个意识” 确保资源环保审计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9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字号:【大】 【中】 【小】
    作为2012年财政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类专项资金审计对于确保节能环保科目类资金安全、检验能源政策成效、促进资金发挥实效有着重要意义。日前,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结合此次专项审计的特点和重要意义,强调将“三个意识”贯穿到专项审计的全过程,力求提高审计成效。

    一、树立整体意识,力求全局把控

    该办强调,在审计过程中要始终以全局观、整体观对待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类专项资金审计,一是将财政资金审计与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类资金专项审计作为整体对待,认真研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联系与差异;二是将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与制度、机制相结合,分析专项资金的实际效果与体制、机制之间的内在联系,发现问题并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三是充分考虑地方性经济环境和自然条件差异,整体把控地区间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情况。

    二、树立共享意识,力求资源整合

    以科目审计为出发点,是今年财政审计的一大特点,也是一次极具挑战性的探索。该办提出,要通过合作共享实现审计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专项审计资源效益最大化。各项目审计组要积极在组内成员间进行审计方法、审计思路、审计技术等方面的共享和探讨,在项目组之间进行审计线索、审计问题、审计证据、审计意见的共享与交流,实现思想的交流和碰撞,打破思维定式,杜绝“地盘”意识,努力在审计资源整合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树立研究意识,力求理论创新

      该办要求,在开展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类资金专项审计的同时,要将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审计组要注重突破环境学科的界限,结合金融、税收、财政体制、财务管理等学科理论的研究观点,突出审计课题、理论观点与审计实务相结合,努力发现具有研究价值的课题,不断促进审计理论的总结与升华。同时,注重发现和思考理论与实际的差异,努力探索提高审计效益和审计成果的最佳途径,实现理论研究与审计实务的双重提升。(杨育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