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着力规范现场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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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现场管理,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今年以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现场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完善现场审理制度,细化审理内容

    该办制定了现场审理办法,要求审理人员全程跟踪,突出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等三个阶段的现场审理工作。第一,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以及方法和步骤、人员分工等提出实质性建议,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真正起到有效指导审计组开展好审计工作的作用。第二,在审计实施方案执行阶段,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度,重点关注偏离审计实施方案的问题,同时对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进行审理,及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消除审计质量隐患。第三,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阶段,重点关注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审计建议是否可行等,及时与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沟通,准确把握审计风险,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查找基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审计文本格式

    通过总结以往审计项目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该办重新修订了审计文本格式,并作出详细的填写说明和明确要求,规范了审计取证、问题定性、业务会议、审计资料复核、重大事项记录等审计事项的具体操作流程。同时,针对审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业务部门审核审计文书没有书面记录等问题,新增了业务处复核意见书、审计组长授权委托书、谈话记录等审计文本格式,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行为。

    三、以财政审计为抓手,切实提高现场审理工作水平

    2012年财政审计项目开始,该办就提出要把财政审计作为一个突破口,将新制定的现场跟踪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审计文本格式贯彻落实到项目审计的各个环节。要求该办审理机构从审计项目调查了解入手,充分发挥审理人员“产品检验员”的作用,实现对审计质量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为此,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此次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审计署工作方案和报表填报等内容,通过参加审计项目培训会、与被审计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熟悉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财政审计审理工作顺利实施。(董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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