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引入工作业绩量化机制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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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和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体现德才兼备,德为先、绩为重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特派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结合该办实际,在审计署干部立功受奖量化加分项目的基础上,增设了该办及其他相关奖励量化加分项目和标准,进一步树立了以业绩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较好反响,极大激发了全办干部的干事活力和创业激情。

    一是统一设置奖励量化项目和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业绩。为增强奖励量化项目设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该办党组高度重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通过集中、筛选、梳理近年来审计署、地方和办内下发的各种表彰文件,形成初步意见后经办党组审定,形成“四类三档”的统一奖励量化项目和标准。具体分为计算机类、理论研讨类、先进表彰类和其他单项奖励类,每一类项目又包含3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加分分值,内容全面,涵盖广泛,全面考核了干部的工作业绩。不论是来自业务或综合处室、任职时间长或短的干部,只要获得过奖励且有正式发文依据的项目,经严格审核确认,一并在竞争上岗中进行量化加分。同时,规定所有奖励量化加分项目,只对个人奖励加分,不含集体奖励项目,有效防止了“搭便车”的不正之风。 

    二是严格程序要求,确保结果客观公正。针对此次奖励量化加分项目涵盖范围广的特点,该办成立了由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处、机关党委和人教处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全程监督和最后审定把关。竞争上岗过程中,审核工作小组坚持“事前动员、事中公示、事后反馈”的原则,最大程度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一是预先公开实施方案,由该办特派员在全办动员大会上详细解读,确保全体干部“心中有数”;二是在个人自报、主管部门审核、纪检部门把关的基础上,将审核结果在全办范围内公示,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根据奖励量化加分原则和标准加以修正;最后反馈给个人,作为加分的最终依据,有效避免了工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三是科学运用结果,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在选拔任用过程中,该办采取民主测评、大会推荐、谈话推荐、笔试、面试等环节单独计分和加分前后分别计分的方式,反复比较、相互印证,真实反映群众对选任对象的认可度。据统计,通过奖励量化加分,5名业绩突出的同志最后竞争排名有所上升,占参与竞争上岗总人数的15.6%,其中1名进入考察范围,1名进入任职公示阶段,与民主测评和大会推荐的结果基本一致。同时,通过比较奖励量化加分结果,全办干部进一步看到了自身综合素质的差距和不足,极大地激发了全办干部自觉钻研审计业务,主动开展审计研究,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斗志和决心,为该办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奠定了有力基础。(田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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