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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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高度重视审计质量岗位责任控制工作,在组织实施审计过程中,着重从细化审计实施方案、规范现场管理、制定跟踪审理实施办法、定期通报审理结果和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等5个环节入手,突出相关制度的完善与有效执行,确保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一、细化审计实施方案,落实审计责任。该办高度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环节,强化审计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及对审计现场的指导作用,在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要求在审计实施方案中对重要审计事项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审计目标,明确审计资料需求,明确审计步骤和方法,明确审计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或机制、体制、制度问题。同时,将重点审计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审计人员按照分工和进度要求,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认真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任务。

    二、细化准则的执行,规范审计现场管理。该办一直着力加强国家审计准则的贯彻执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审计准则的若干意见,从强化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落实、确保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与充分性、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审核、保证审计结果类文书的质量、完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和规范审计项目相关资料归档等六个方面,制定了12条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规范国家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夯实各环节审计质量岗位的管理和责任。

    三、制定跟踪审理实施办法,加强审计全过程的管理。按照审计项目实施的流程,该办制定了跟踪审理实施办法,将跟踪审理分为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理、现场实施阶段审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预审理和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4个关键环节,实现审计实施全过程的覆盖。针对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与要求,细化审理操作规范,明确各审计质量岗位的控制点,合理安排不同阶段的审理重点和方式方法。现场实施阶段审理利用审计项目管理平台,以网上审理为主,重点是审理实施方案的执行与调整,以现场审理为辅,重点是审计信息和移送事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预审理的重点是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的重点是审计报告,有效提高了审理的效率,使各环节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定期通报审理结果,将审计质量岗位责任纳入年度考核。该办修订了考核办法,对审计项目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审计报告质量纳入处室年度考核。定期通报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信息等审计业务文书的审理情况,全面反映审理发现的问题和后期的修改情况,并根据通报情况对各处室进行考核打分,强化了全体审计干部的岗位责任意识,促进审计质量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五、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强化审计质量的后续跟踪。该办制定了审计整改检查办法,并对2011年已实施完成的18个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况、改进管理的情况、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情况,以及对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了原因,一方面促进提高审计结果类文书的质量,使审计建议更具有操作性,处理处罚意见更加恰当,另一方面,推动被审计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和完善制度。(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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