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多措并举提高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5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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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从审计质量的责任主体、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审计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督促审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完善分级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法规培训力度,强化质量意识。一方面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和国家审计制度确立30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考试、搞好一次宣传、开展一次讨论、提交一篇论文”,积极做好审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审计法制化进程。另一方面利用年中整训开展审计质量培训专题讲座,总结归纳日常审理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审计质量的问题,提醒审计人员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要求,摒弃习惯性错误做法,加强规范化水平,提高审计质量。
    
    二是将审计质量与考核挂钩,建立激励机制。一方面实行审计质量一票否决制。该办处室考核办法中规定“审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处室不得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处室”,公务员个人考核办法中规定“对于审计质量出现重大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能确定为优秀或称职等次”。另一方面将质量控制纳入考核内容。在处室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订处室质量控制考核细则,明确审计程序、实施方案、审计实施、审计文书四类十二项三十一个质量控制点;公务员考核办法对于审计报告等业绩内容的计分标准,要求必须是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才予以计分。
    
    三是采取质量检查和审理通报的方式,建立监督机制。一方面到审计现场审理或质量检查。2012年,该办先后对财政大格局审计项目、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项目、省长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项目实施现场审理或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审计现场管理等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等制度的情况,协助审计组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化解、处理质量隐患,与审计组共同构建审计质量控制的内生屏障。另一方面尝试审理情况通报制度。去年,结合项目审理情况,该办两次通报审计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影响审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要求审计人员以办“基础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将加强质量管理落到实处。
    
    四是制定制度、成立机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采用“四结合”方式,即将国家审计准则和署追究办法与特派办审计工作实际相结合,将职责和责任相结合,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将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制订办审计项目岗位职责及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在审计署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责任划分、追究方式和程序,完善审计项目质量监督问责机制。另一方面根据该办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设立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保证责任追究主体的稳定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汇总发现的审计项目质量问题,对审计项目质量责任事件进行评估,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后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审定调查组出具的审计质量责任调查报告,并提出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意见。(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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