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防控网络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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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针对廉政风险,前移预防关口,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各项制度措施的整体效力,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防控网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等工作机制;办党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廉政工作水平;贯彻《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落实审计组长、廉政监督员和审计人员的廉政责任,强化审计项目临时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做好廉政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审计一线的廉政工作水平。

    二是抓好廉洁从审的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框架,对以前出台的《处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框架》进行修订完善,并紧密结合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和社保资金审计等审计项目的特点,及时制定了《大型审计项目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办法》,形成包括领导干部、处室和审计项目等三个层面的立体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网络;认真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结合审计权力运行和机关管理实际,编制《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和审计质量责任控制体系,制定《审计信息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大审计复核、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审计结果跟踪落实的力度,在过程环节上控制好审计权力的运行;继续实行处室和审计组的廉政责任承诺制,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开展廉政承诺等措施,将廉政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审计外勤经费监管制度,制定《关于执行审计署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和审计外勤经费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严格外勤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实行重大事项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发挥由综合部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各类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对机关内部管理事务等进行评议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积极推进审计机关自身廉政建设。(罗日丽   李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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