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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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按照审计署的部署和要求,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机关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教育,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该办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以维护安全稳定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把“七防”(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政治和刑事治安案件、防治安灾害事故、防失泄密、防食物中毒)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部门职责,要求各职能部门要以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己任,自觉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落实应急预案要求,熟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把稳定和安全贯穿工作始终,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法律规章,自觉联系各自工作实际,注重在日常工作和关键岗位上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将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在《兰州特派办保密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办保密委员会要定期对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检查,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处内要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处内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等。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对信访事项的办理、督办、协调力度,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矛盾及时解决。此外,该办还坚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防盗、防毒、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治安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

    为堵塞安全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该办多次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防范自查,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通过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解决,防止造成严重危害。 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室、机要室、计算机机房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执行保密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顺利通过了国家保密局对我办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测评;对机关办公区、计算机机房、家属生活区、交流干部用房、职工食堂、配电室、门卫室、车库等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水、电、燃气、暖气、消防等各类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过期的及时进行更换、补充;对办公区的门禁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机关食堂的用火、用水、用气等设施进行专门检查。

    四、建立健全制度,有效提升执行力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实现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该办修订完善了《审计署兰州特派办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理清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了要求,细化了内容,为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了《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全面熟悉预案规定的应急流程、职责分工,建立了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了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重大事件、紧急情况和值班报告制度,做好信息反馈和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快捷;实行单车油耗指标和年度奖罚考核,与交通管理部门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设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员,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坚决做到动车禁酒、不开带病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违章车。(刘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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