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连续第12年被评为省直机关档案工作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1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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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再次被辽宁省档案局评为2012年度辽宁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行政执法优秀单位,这是该办在辽宁省档案局组织的年度档案工作考核中连续第12年被评为优秀单位。近年来,该办切实采取多项举措,强化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将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办领导对档案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将档案工作与其他机关基础管理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组建了由特派员、办公室主任、专职档案员和兼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管理队伍,建立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将档案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纳入年度处室及个人考核,并制订了详细的考核指标和标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近年来,该办先后制定、修改、完善了《档案管理细则》、《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档案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人员的行为。另外,为了帮助全办同志认识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律,明确档案工作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专门组织人员编写了《档案管理工作手册》。

    三是加大服务力度,不断提升档案服务审计水平。服务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办坚持档案工作服务审计科学发展的理念,主动融入审计的各环节,自觉服务审计的全过程。该办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将档案信息重新组合,进行深加工,编写了全宗介绍、基础数字汇集、职工荣誉录、优秀审计项目简介、审计信息成果汇编、审计统计成果汇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材料汇编、优秀审计案例汇编、审计年鉴、风采录、机构编制变动情况简介等20多种编研材料,使档案的潜在作用得到提升。(陈伟伟  赵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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