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审理和档案检查“两同时”成效好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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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审计项目审理和档案检查方式,有效整合项目审理和档案检查两关口,对审计项目的取证材料和装档资料进行同时进点,同时审理和检查,取得良好成效。

    同时进点,同时检查。为提高项目审理和档案检查工作效率,在审计项目收尾阶段,由审理人员和档案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审计现场同时同步对审计项目的取证材料进行审理和检查。“两同时”的工作方式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跟踪整改,大大节省了审理和档案复核的时间,避免了重复检查给审计组带来的额外负担,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各有侧重,各负其责。在审理和检查过程中,审理人员、档案人员同时与审计组、审计人员沟通,在全面掌握审计组审计情况的基础上,审理人员和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各有侧重地进行审理和检查。审理人员侧重从审计质量入手,重点关注取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档案人员侧重从取证材料本身入手,重点关注取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归档的及时性。

    共同认定,联合督导。对审理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如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要素不全、审计结论不准确、被审计单位意见表述不清、证明资料不具备法律效力等,从审计质量审理和档案检查的不同角度,审理人员和档案检查人员共同认定,充分发挥审理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建议性作用,联合督促、指导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及时予以纠正和完善,确保审计工作顺利、高效的实施。

    通过实践,上述审计项目审理和档案检查“两同时”的工作做法已取得良好成效。在该办开展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收尾阶段,该办审理人员和审计档案检查人员共同组成审理检查组在审计现场,对该项目的审计资料同步进行审理和检查,在审计现场既完成了项目的审理,也完成了对审计现场形成的审计档案资料的检查,有效解决了异地审计项目在审理和档案检查中存在的部分难题,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白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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