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年度考核注重“四性”坚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在2012年度考核工作中,践行“让干部以实干立身,让业绩为干部说话”的工作思路,在考核制度制定、执行和结果运用过程中,注重紧密性、科学性、合理性、激励性,坚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有效激发了全办干部的工作动力和热情,提振了干部的“精气神”。

    一是在办法的制订和衔接上强调紧密性。该办紧紧围绕《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发动全办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共同研究思考,在汲取兄弟特派办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将原有的8个考核制度修订整合为处室考核办法和公务员考核办法。同时,紧密结合署党组关于加强特派办建设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办党组提出的“着眼长远,夯实基础”的治办理念,紧密结合全办的现状和实际,使之成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保障。

    二是在考核程序和方法上注重科学性。为保证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客观,该办在考核的程序和方法的设计上力求科学。综合考虑业务处室对全办业务成果的相对贡献率和绝对贡献率,将各业务处在对口业务司的审计信息排名量化计分,纳入综合考核;在综合处室考核中加入处室满意度测评,按照办领导、处级干部、一般干部设置不同权重进行评分;在公务员考核办法中改变以往考核主观化、概念化的粗放模式,将量化指标与考核等次相对应,增强了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说服力。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无误,还专门组织开发了民主测评管理信息系统。对单项考评结果和汇总考评结果反复在办内征求意见,实现零差错。

    三是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注重合理性。该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借鉴审计署综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力求考核指标的设计符合全办实际,确保考核内容和标准的客观合理。如在处室考核办法中建立了处室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业务处和综合处室进行差异化考核;明确了多处室联合参审项目及多人合作取得成果的分配方案,并把评选优秀处室和公务员优秀等次人选的评选条件进行了量化,在强调个人审计成果的同时,注重体现处室综合工作业绩。

    四是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注重激励性。在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方面,该办将处室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结合起来,对于综合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处室,增加1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对考核等次为“一般”的处室,处室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由分管办领导对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处室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将处室综合考核与个人考核有机结合,增强了处室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办内形成了“处兴我荣,处衰我耻”、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将考核结果与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安排考察学习和教育培训。同时,对出现审计质量、廉政和保密问题的处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马京)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