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全程跟踪审理为财政审计大格局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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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对财政大格局审计项目进行了全程跟踪审理,将新的审理模式运用于审计工作实践,保证了财政大格局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财政大格局审计项目的质量水平。

    一、合理分工,按项目落实专人审理

     本次财政大格局审计项目由广东省2011年至2012年财政收支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五个项目组成。项目开始之初,该办主管审理工作的部门即按照人员的知识结构特点分配不同项目给专人审理,如,由具有保障房审计经验的审理人员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由具有环保知识背景的审理人员负责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类支出科目资金审计等。这样的专人审理机制保证了审理工作质量,确保了审理工作的一致性,做到了审理权责明确,提高了审理工作效率。

    二、全程跟踪,无死角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全程跟踪审理既要全面又强调突出重点。审理人员在审计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了审计质量把控。例如: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阶段,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要素是否齐全、重点是否突出,内容是否符合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审计应对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在审计实施阶段,重点关注审计工作记录是否真实完整,重要管理事项是否记录得当,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证据获取手段是否合法,工作底稿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恰当、依据准确等;在审计报告阶段,重点关注审计结果文书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审计方案确定事项是否都已完成,主要事实及定性是否准确,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等。在跟踪审理的过程中,审理人员积极与审计人员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并督促审计人员整改,避免了审理发现的问题因审计现场结束而无法整改补救的情况出现,确保了审计项目顺利有序开展。

     三、完善机制,三级审理提升审计质量

     该办修订完善了以《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试行)》为核心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审理工作机制,在主管审理工作部门内采用三级审理机制,即在项目审计组组长复核及业务处复核的基础之上,另设三级审理:一级审理人员全面审理审计项目,在全过程跟踪审理的基础上,对每一张取证资料和底稿进行严格复核,出具全面的审理意见书;二级审理人员重点关注在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意见后出具的审计结果文书,复核审计结果文书中涉及的取证资料和底稿;三级审理人员由其负责人担任,主要是对审计结果文书中的定性及其他结论进行再次审理和把关。(张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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