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西安办五项措施力促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提高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来源:审计署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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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结合该办实际,积极采取了五项措施,力促审计质量和机关工作效率全面提高。

    一、修订和完善了《督办工作办法》,强化和规范了督办工作制度。明确了纳入督办事项的范围和各督办事项的承办责任,明确了督办工作程序和权限、责任的落实,强化了对审计项目的督办力度,确保上传下达和执行通道顺畅,确保审计组执行、审计业务部门复核、审理部门审理、审计机关公文处理的全力高效执行。

    二、建立了重大审计(调查)项目主审竞标(试行)制度,并拟于近日组织审计项目的主审竞标活动。通过竞争,实现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年轻优秀骨干和主审的脱颖而出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并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审计调查了解和审计实施方案的质量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通过竞标,进一步严肃了审计实施方案的规划图作用,提升了审计组的执行力。

    三、修订了《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将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指标规范为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程序、审计文书档案、审计职权制度等八个方面54个指标,依托审计项目审理和审计质量检查,逐个指标打分,确保审计项目规范执行;在强化审计规范的同时,通过修订和执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调整分值结构,鼓励案件线索的查处和体制机制问题的发现和分析,积极鼓励研究型审计,积极鼓励审计创新,强化计算机审计方法的应用,确保审计成果的扩大。

    四、规范审计业务“四会”操作程序,制定并全面实施《审计业务“四会”制度》。对所有审计(调查)项目实施审前学习培训会、审中碰头会、审后总结会和审计成果点评会。“四会”会议必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并经审计组长签字确认后归入审计档案,重大事项及存在分歧审计事项的讨论过程和结果必须如实记录。

    五、制定并实施了《审计(调查)项目进度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审计组、审计业务部门、审理部门、公文处理部门的审计(调查)业务流程控制工作内容和责任,明确各工作环节的时间需求,采用倒排方法严格进行时间控制,杜绝将审计现场工作下延至报告处理阶段从而影响审计质量的行为,督促各工作环节严守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李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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